「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業」
主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 業」已自113年8月起停止辦理,如有宣稱相關補助者均為 不實訊息,特此澄清,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學 校。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4年9月10日中企創字第 1140300600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新創產品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 業署於107年起辦理「新創採購共同供應契約」,其中補助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機關購買新創產品之作業已自113年8 月起停止辦理,未再對外公告、受理相關補助申請。 三、經查近期接獲通報,疑有「新創採購補助-共同供應契約之 『市、鄉、鎮公所納骨塔』提升服務計畫」等補助訊息, 本署特此嚴正澄清前揭補助內容均為不實訊息,經濟部中 小及新創企業署無辦理相關補助計畫。 四、相關不實訊息之散布,倘為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而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
三人之物交付,可能涉及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加 重詐欺罪」,未來各單位如有接獲可疑訊息,請逕向經濟 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查證,如經查證為不實內容,可逕至 警政單位檢舉調查,以遏止不實訊息擴散,維護社會秩 序。 五、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所有補助計畫,均以該署網站 (https://www.sme.gov.tw/masterpage-tw)公告及正式公 文為準。籲請各機關提高警覺,勿聽信非官方管道之訊 息,以確保資訊正確性並維護機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