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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5-06-04 | 點閱數: 1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助理員 温玉先
電話:(03)3194510#5012
電子信箱:1009282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
發文字號: 府體全字第114014954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376735101E_1140149544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新北市政府為辦理「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性活動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一案,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倘有審查需求,請依限提送審查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5月29日新北府體全字第1141058042號函辦理。
二、 本案依據「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5條規定及「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心智障礙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申請及審查要點」等規定辦理,為全國性賽會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之重要事宜。
三、 今(114)年度辦理3梯次競賽性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請貴單位務必轉知所屬參賽選手,俾維參賽選手權益,辦理梯次如下:
(一) 第1梯次:114年6月18日(星期三)。
(二) 第2梯次:114年8月29日(星期五)。
(三) 第3梯次:114年12月5日(星期五)。
四、 本案以各縣市為單位送交新北市政府辦理審查,為利彙整送件,倘貴單位所屬選手有需求者,請依限於以下期程,檢具相關資料,免備文送達本府體育局以利彙整:
(一) 第1梯次:114年6月11日(星期三)。
(二) 第2梯次:114年8月22日(星期五)。
(三) 第3梯次: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五、 有關審查結果將由新北市政府體育局另行公告通知,倘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請貴單位於審查結果公告日起15日內向該局提出申訴資料,並於申訴期限內將相關證明文件寄達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 請貴單位逕至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官方網站(https://www.ctsod.org.tw/)及本府體育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相關資料及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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