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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5-04-21 | 點閱數: 1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400352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七 (376735100E_1140035200_ATTACH1.pdf)

 

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教師共備社群計畫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38331A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教師交流並分享國際教育教師社群的執行設計與運作技巧,並經由社群領導的增能與交流,精進教師於國際教育教師社群的推動策略,進而深化國際教育課程的落實,亦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透過參與國際教育教師共備社群計畫,增進跨校社群交流機會並展現社群執行成果,以達教學相長、資源互惠及經驗傳承之效。
三、 本發表會訂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Ⅱ美術館6樓601教室,採實體方式辦理。
四、 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於114年4月28日至114年5月16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4919020)。
五、 本局同意核予旨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經學校同意後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4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先生,連絡電 話:02-7749-7131,Email:redlin@ntnu.edu.tw。
七、 檢附旨案發表會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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