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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5-04-17 | 點閱數: 2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張芸芸
電話:3322101#7457
電子信箱:1005619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4003364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40033646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114學年度轉介就讀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9日中市教學字第1140028986號函辦理。
二、 本案申請時間及說明如下:
(一) 學期初申請:
1、 第1學期入學:114年5月19日(星期一)至114年6月13日(星期五);申請對象為國小4、5、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2、 第2學期入學: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至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二) 學期中申請:提供有急迫需求者申請
1、 第1學期學期中入學:轉介對象為國小5、6年級及國中7、8、9年級學生。
2、 第2學期學期中入學:轉介對象為國小5、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三、 轉介對象為國中及國小5、6年級男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學生因中途輟學或長期缺曠課,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者。
(二) 家庭功能或結構未完善,導致學生學習動機低落,經常缺曠課者。
(三) 學生經常性離家或與家人關係失和,導致就學不穩定者。
(四) 經原學校及教育局評估,學生現況不適合原學校學習,需轉介中介教育者。
(五) 特殊個案經教育局評估需中介教育措施緊急輔導者。
四、 學生待遇:學生享有食、宿、制服等全額公費。
五、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臺中市市善水國民中小學,聯絡電話:04-26396160轉分機741鄭老師及分機742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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