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40014445_ATTACH1.docx、376735100E_1140014445_ATTACH2.docx) |
主旨: |
有關本市國際教育中心(觀音高中)辦理「桃園市113學年度中小學國際教育校長暨教師培力『分流』課程實施計畫」課程內容及研習時程表一案,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國際教育業務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觀音高中114年2月18日觀高教字第1140001484號函及112學年度1至7月暨113學年度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 |
(一) |
研習時間:114年3月7日(星期五)及114年3月14日(星期五)。 |
(二)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大樓1樓分組教室。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星期一)止。 |
1、 |
研習者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為4904894。 |
(五) |
分流課程以實作檢核為主,檢核成績以「通過」或「不通過」為標準,由講師依學員出席狀況,及實作時參與小組討論、分工、演示之積極程度予以評分是否通過。 |
(六) |
注意事項:通過「中小學國際教育校長暨教師培力『共通』課程」者方可報名旨案研習。 |
三、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觀音高中李組長,連絡電話:03-4981464#213,Email:gish213@gish.tyc.edu.tw。 |
四、 |
本局同意核予旨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經學校同意後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4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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