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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4-09-26 | 點閱數: 8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黃重瑜
電話:3322101#7589
電子信箱:bugchung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300903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30090388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東門國小(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本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新進評估人員輔導方案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東門國小113年9月13日東門小特字第1130008514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建立新進評估人員計畫性、制度性、系統性的支持導入互動學習社群,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計畫分為三階段,執行期程及辦理日期如下:
(一) 第一階段輔導方案執行模式與共識研習:113年10月4日(星期五)線上研習,會議代碼將另行通知。
(二) 第二階段執行個別化輔導方案(由接案至申復會議):113年10月4日(星期五)至114年6月20日(星期五)。
(三) 第三階段輔導方案實務分享與綜合討論:114年6月20日(星期五)線上研習,會議代碼將另行通知。
四、 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線上研習者公假得課務排代,鑑定評估輔導人員每梯次輔導1名新進評估人員核予公假1日(課務自理)、新進評估人員每梯次鑑定核予公假1日(課務自理)。
五、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含參與人員名冊及研習課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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