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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4-06-12 | 點閱數: 11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蔡惠萍
電話:3322101#7583
電子信箱:06211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30054292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0542921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東門國小)辦理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優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3年6月6日東門小優字第113000524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資訊(請詳參實施計畫)摘錄如下:
(一)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時間:
(1) 方案說明會: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10分至3時30分採線上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fow-xmmd-ned)辦理。
(2) 撰寫工作坊:假東門國小綜合大樓視聽教室(採實體課)辦理。
甲、 一般智能資優方案:1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10分至中午12時。
乙、 創造能力資優方案:1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下午1時10分至4時。
(二) 參加對象:
1、 凡本市國民小學未設有該類別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巡迴輔導班且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務必指派承辦人員及方案規劃團隊教師(不限普教或特教教師)至少各1名出席。
(1) 校內安置通過本市111至113學年度一般智能或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學生。
(2) 校內安置外縣轉入學生且該生於111至113學年度通過其轉出縣市之一般智能或創造能力資賦優異鑑定且具有證明者。
2、 鼓勵本市所屬國民小學對研習主題或資優教育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參與。
3、 各場次預計錄取人數:60名。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依次點選「研習報名」、「開啟查詢」、「關鍵字-登錄單位-東門國小」查詢各場次報名連結(或計畫書內QR code)逕行報名。
三、 本案參與人員於研習是日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研習期間倘遇例假日,並得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每場次全程參與者 由承辦單位依實際參與研習狀況,核予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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