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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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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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3003713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以「性平永續,尊重持續」為主題,製作「性別平等教育日」相關展覽物件、教學資源及宣導海報等資料一案,請踴躍下載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2049A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學校更加重視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的實踐,教育部於111年7月27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10070729號函頒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 |
三、 | 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為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之推廣,製作旨揭資料以提供學校及教師可彈性運用於課程教學或活動,亦鼓勵各校延伸運用,期待可多元活用融入教學之效益。 |
四、 | 旨揭相關資料電子檔已掛載於「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國資訊網-性別平等教育日特展專區」(https://www.gender.edu.tw/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