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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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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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3001392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3001392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013921_ATTACH2.pdf、376735100E_1130013921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撰擬「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手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3年2月15日府社障字第113003513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請貴校協助宣導,旨揭手冊電子檔亦可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https://nhrc.cy.gov.tw/cp.aspx?n=9889)下載最新版本。 |
三、 | 檢附來文及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