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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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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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2008768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8768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87683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承辦衛生福利部「性侵害防治網絡合作及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網絡研討會報名資訊及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1日臺教學(三)字第1120082224號書函辦理。 |
二、 | 本案參加對象為性侵害被害人服務網絡人員;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
三、 | 檢附本案報名簡章2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會承辦人郭專員,電話:(02)89115595分機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