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莊凱卉 電話:3322101#7582 電子信箱:kaihui66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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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200822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82266_ATTACH1.doc) |
主旨: | 有關貴本市112年「平和時光,有愛無礙:提升課後照顧人員性別平等知能研習」宋屋國小場活動日期調整為112年9月13日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宋屋國小112年8月22日宋小輔字第1120005929號函及本局112年6月9日桃教特字第1120053942號函賡續辦理。 |
二、 | 本局前函公告旨揭活動相關資訊,現宋屋國小場原定112年9月20日活動日期調整如下,餘請依本局前函辦理: |
(一) | 時間:112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
(二) | 內容:性別平等議題融入各障礙類別學生之素養及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及風氣。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與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