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10110901號辦理。
二、考量疫情趨緩,本校即日起恢復校園室內外空間借用及戶外場地開放市民運動,有關本校校園設施開放使用管理事宜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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