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金繪獎獎勵作業要點」
公告 2025-07-07 · admin · 輔導室 · 點閱數:102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書記 張沐恩 電話:3322101#7530 電子信箱:1005920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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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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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7月2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14006182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4006182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61826_ATTACH2.pdf、376735100E_1140061826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文化部「金繪獎獎勵作業要點」,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7月1日府文秘字第1140180586號函轉文化部114年6月26日文版字第11430178901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我國原創繪本創作出版,彰顯我國原創繪本特色及促進多元發展,文化部新增設立國家級繪本獎項「金繪獎」。首屆金繪獎自114年7月1日起至9月1日期間受理報名,收件範圍包含民間與政府單位合作之作品,如有意報名,請與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共同合作之出版單位,取得該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授權同意後報名。 |
| 三、 | 另歡迎踴躍推舉對我國繪本產業發展有具體貢獻或成就者參賽金繪獎「特別貢獻獎」。 |
| 四、 | 金繪獎採網路報名,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辦理報名事宜;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2)8512-64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