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為辦理「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性活動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
公告 2025-06-04 · admin · 輔導室 · 點閱數:100
| 桃園市政府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助理員 温玉先 電話:(03)3194510#5012 電子信箱:10092825@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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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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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 |
| 發文字號: | 府體全字第114014954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六 (376735101E_1140149544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新北市政府為辦理「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性活動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一案,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倘有審查需求,請依限提送審查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5月29日新北府體全字第1141058042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依據「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5條規定及「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心智障礙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申請及審查要點」等規定辦理,為全國性賽會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之重要事宜。 |
| 三、 | 今(114)年度辦理3梯次競賽性心智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請貴單位務必轉知所屬參賽選手,俾維參賽選手權益,辦理梯次如下: |
| (一) | 第1梯次:114年6月18日(星期三)。 |
| (二) | 第2梯次:114年8月29日(星期五)。 |
| (三) | 第3梯次:114年12月5日(星期五)。 |
| 四、 | 本案以各縣市為單位送交新北市政府辦理審查,為利彙整送件,倘貴單位所屬選手有需求者,請依限於以下期程,檢具相關資料,免備文送達本府體育局以利彙整: |
| (一) | 第1梯次:114年6月11日(星期三)。 |
| (二) | 第2梯次:114年8月22日(星期五)。 |
| (三) | 第3梯次: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
| 五、 | 有關審查結果將由新北市政府體育局另行公告通知,倘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請貴單位於審查結果公告日起15日內向該局提出申訴資料,並於申訴期限內將相關證明文件寄達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
| 六、 | 請貴單位逕至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官方網站(https://www.ctsod.org.tw/)及本府體育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相關資料及表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