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校園合理調整案例徵選辦法」,爰因實務辦理需求,延長徵件期限至114年11月28日
公告 2025-05-23 · admin · 輔導室 · 點閱數:112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林欣誼 電話:3322101#7582 電子信箱:10033337@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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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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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5月22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4004683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40046836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有關「114年校園合理調整案例徵選辦法」,爰因實務辦理需求,延長徵件期限至114年11月28日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嘉義大學114年5月20日嘉大特研字第1149002139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學前及國中小身障類中央分團辦理「114年校園合理調整案例徵選」,旨在蒐集並分享各地學校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合理調整之具體作法與經驗,以促進特殊教育支持措施之實踐與精進。 |
| 三、 | 旨揭計畫辦裡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參加對象:全國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 |
| (二) | 徵稿時間與方式: |
| 1、 |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止,以電子檔(Word 檔及 PDF 檔格式各 1 份)寄送至 ncyuse306@gmail.com。 |
| 2、 | 作品應包含以下三份檔案,且檔名符合命名格式: |
| (1) | 報名表:如附件一,請命名為「○縣市-○○學校-作者名-案例名稱-報名表」。 |
| (2) | 授權切結書:如附件二,請命名為「○縣市-○○學校-作者名-案例名稱-授權切結書」。 |
| (3) | 案例內容:請命名為「○縣市-○○學校-作者名-案例名稱」。 |
| 四、 | 檢附旨案計畫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