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3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 個人評選」團體推手組延長收件日期
公告 2023-11-28 · admin · 輔導室 · 點閱數:231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徐燕羚 電話:3322101#7419 電子信箱:ling1220@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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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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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2011893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六 (376735100E_1120118930_ATTACH1.docx) |
| 主旨: | 有關本市「113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 個人評選」團體推手組延長收件日期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2年8月28日桃教小字第11200772311號函及112年8月28日桃教小字第11200772312號函(計達)續辦。 |
| 二、 | 為表揚閱讀推廣績優學校及協助學校推廣閱讀之團體及個人 推手,以形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教育部特辦理旨揭 評選。 |
| 三、 | 旨揭評選作業僅需檢送書面審查資料(詳如實施計畫),分 為初選及複選,參加本市初選,經複選入選後再參加教育部複選(期程請詳參實施計畫)。團體推手組延長收件日期至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請將書面審查資料逕寄(送)至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32659桃園市楊梅區三元街99號)教務主任收。 |
| 四、 | 本計畫之「閱讀推手」團體組部分:主要為獎勵協助學校推廣閱讀卓有成效之機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及志工等相關團體,以學校名義參選者不予受理。 |
| 五、 | 因歷年「社會團體」及「公(私)立圖書館」2類型團體送 件數偏低,請協助廣為宣傳。 |
| 六、 | 檢附「桃園市113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計畫-閱讀推手團體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