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於112年12月4日辦理「短句口語接受能力測驗」及「短句閱讀理解能力測驗」研習
公告 2023-11-13 · admin · 輔導室 · 點閱數:254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涂芳瑜 電話:03-3322101#7583 電子信箱:064247@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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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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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2011389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2011389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13894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於112年12月4日辦理「短句口語接受能力測驗」及「短句閱讀理解能力測驗」研習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11月9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21032688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
| (一) | 時間:112年12月4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6時40分。 |
| (二) | 研習對象:國中、小普通教師和特教教師、啟聰學校(班)教師、啟聰巡迴輔導教師與任教班級中有聽障學生者則優先錄取。 |
| (三) |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 112年 11月30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研習報名,全程參與將核發時數3小時,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
| (五) | 研習主題:雙重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發掘模式校長與行政人員宣導研習。 |
| 三、 | 本案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私立學校請本權責辦理。 |
| 四、 | 案內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廖啟翔先生,電話:02-77495090,信箱:ssskkk69@ntnu.edu.tw。 |
| 五、 | 檢附來函及附件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