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委請大園國中辦理本市111年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研習」(教師場),誤植研習年度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 2022-06-29 · admin · 教導處 · 點閱數:174
| 說明: |
| 一、 | 本案本局111年6月28日桃教學字第1110057212號函諒達。 |
| 二、 | 依本局上開函文說明三,有關研習時間「年度」誤植為110年,應修正為111年7月7日,特此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