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申請,請查照。
公告 2022-06-08 · admin · 教導處 · 點閱數:191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6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2238A號函辦理。 |
| 二、 | 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國教署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
| 三、 |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
| 四、 | 申請作業期程:請有意申請學校於111年6月15日(星期三)前,填具旨揭計畫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計畫申請表」ㄧ式2份,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彙辦(免備文)。 |
| 五、 | 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2年8月9日(星期三)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