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寒假期間(111年1月21日至111年2月10日)辦理運動團隊訓練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2-01-26 · admin · 教導處 · 點閱數:205
| 主旨: | 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寒假期間(111年1月21日至111年2月10日)辦理運動團隊訓練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111年1月20日市府防疫會議市長裁示事項辦理。 |
| 二、 | 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嚴峻,為減低群聚感染風險並兼顧運動團隊訓練及比賽需求,寒假期間請各校配合辦理相關規範如下: |
| (一) | 跨校訓練及市內跨校比賽一律停辦。 |
| (二) | 暫停移地訓練;倘有移地訓練需求,請擬訂防疫計畫函報本局同意後始得辦理。 |
| (三) | 於落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下,得辦理校內訓練或參與縣市外比賽,校內訓練亦請擬訂防疫計畫函報本局同意後始得辦理。 |
| 三、 | 再次提醒請貴校辦理運動團隊訓練時,務必落實全面配戴口罩、體溫測量、人員造冊、器材清消及實聯制等各項防疫措施,訓練相關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指導老師等),首次訓練前如未施打2劑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需有3日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3-7天定期快篩(原則每7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3天篩檢)。 |
| 四、 | 另為維護參訓人員安全,請鼓勵校(園)內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資格之教職員工就近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及本府公告之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醫療院所接種第三劑疫苗,並請鼓勵符合資格之學生完整接種2劑BNT疫苗,以提升自我保護力。 |
| 五、 | 請貴校隨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市防疫專案會議指示作滾動式評估及調整活動方式,並留意最新防疫規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