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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5-07-16 | 點閱數: 5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楊美淑
電話:3322101#7582
電子信箱:yangmeishu@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40066788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40066788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局委請新榮國小辦理「本市114學年度教師服務視覺障礙學生專業增能知能研習(南區)」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4 年6月25日桃教特字第1140059025號函及新榮國小114年7月2日榮小輔字第1140004527號函辦理併依本局114 年7月10日桃教特字第1140062008號函續辦。
二、 為增進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知能並提升對視覺障礙學生之教育服務品質,辦理本市114學年度教師服務視覺障礙學生專業增能知能研習(南區),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對象:
1、 本市國小視障巡迴輔導教師。
2、 本市視障重點學校資源班教師。
3、 本市國小視障學生班級導師(以學生障礙程度重度優先錄取)。
(二) 研習日期:1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30至12時30分。
(三) 研習地點: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
(四) 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114年8月13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4)學期(上)登錄單位(新榮國小)報名;倘貴屬人員報名並出席參與請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三、 本案倘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新榮國小楊怡芬老師,電話:2806200分機611。
四、 檢附相關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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