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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5-04-24 | 點閱數: 6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4003515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40035155_ATTACH1.docx、376735100E_1140035155_ATTACH2.docx、376735100E_1140035155_ATTACH3.docx)

 

主旨: 檢送本市國際教育中心(大園國際高中)辦理「桃園市113學年度國際教育及交流學生徵文活動」相關資訊並更正收件方式一案,請推薦貴校學生投稿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大園國際高中114年4月18日園高國字第1140002836號函(正本計達)及本市112暨113學年度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目的:為促進本市各級學校跨校及國際交流,推動優質國際教育課程及交流活動,並促進師生在教學中的成長及國際參與動機和實踐。
(二)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
(三) 徵文主題:參加國際教育課程或交流活動之心得反思。
(四) 收件方式:
1、 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推薦送件,每校可推薦至多3篇。
2、 經學校推薦送件後不再進行審查,請各校就內容深度、反思與收穫、結構與表達、創意與啟發性進行推薦。
3、 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逾期概不受理,恕不接受補件,並依電子檔案寄送時間順序,徵集至多200篇稿件;如提早徵滿200篇稿件,將另行公告。
(五) 獎勵方式:
1、 經錄取之每件徵文頒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張及500元禮券。
2、 製作成果冊寄送各校並發佈電子檔至本市國際教育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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