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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5-02-27 | 點閱數: 4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黃重瑜
電話:03-3322101#7582
電子信箱:bugchung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4001450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400145001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市委請龍岡國中(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本市「113學年度特教評估人員魏氏五版寒假、暑期、新進三梯次含複訓暨魏氏五版解釋應用分析培訓」研習日期調整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本市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鑑定評估人員總體培訓課程計畫、本局113年10月16日桃教特字第1130097972號函及龍岡國中114年2月18日岡國特資字第1130004350號函辦理。
二、 本局前以113年10月16日桃教特字第1130097972號函頒旨揭培訓研習實施計畫,惟因原定114年3月29日(星期六)辦理之寒假梯次複訓與龍岡國中親職教育日活動日期重疊,為考量研習場地使用及規劃,爰調整至114年3月30日(星期日)辦理。
三、 本市業於113學年度將魏氏智力量表第四版更換為第五版,請貴校尚未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五版施測資格之鑑定評估人員儘速報名參加培訓研習,另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若於平日辦理,得公假課務派代(無補休),若於假日辦理,參與之教師及工作人員可依簽到退時間,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
四、 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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