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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總務處 | 2024-12-27 | 點閱數: 9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陳亭諭
電話:3322101#7582
電子信箱:1004662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3012844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128447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4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1份,請轉知有需求學生及其家長知悉,並協助準備相關申請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458號函辦理。
二、 倘貴校學生欲申請114學年度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者,請依以下方式辦理報名事宜:
(一) 幼兒部:請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至3月7日(星期五),逕自向設有幼兒部之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 國小及國中部:請配合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第1次鑑定安置及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生第1次鑑定安置作業期程,向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倘尚未申請者,請各校儘速協助學生補申請,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 本案簡章亦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
四、 副本抄送龍岡國中(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中心)及東門國小(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請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將學生報名相關資料彙整送至各特殊教育學校辦理複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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